币币情报道: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近日发布了有关加密货币质押的新指南,确认只要满足特定条件,大多数常见的质押活动不受联邦证券法规的约束。
监管机构在其最新报告中指出,协议质押涉及锁定“与公共、无需许可的网络的程序化运作有着内在联系”的加密资产。
此外,相同的加密资产也可以用于“参与此类网络的共识机制和/或通过参与此类网络的共识机制而获得奖励”。
共识机制是帮助参与者就网络状态达成一致并验证交易的规则。
根据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协议质押活动”的定义明确表明其不属于证券范畴。
该指南有效地结束了拜登时代SEC前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领导下的动荡时期。此前,根斯勒曾将大多数加密货币视为证券。
根据联邦法律,证券是指任何金融工具,例如股票、债券、投资合约和衍生品,人们通过这些工具投资并期望从他人的努力中获得利润。
SEC 的最新声明发布不到一个月前,大型加密货币公司敦促该机构对质押提供明确的规则,将其定义为“确保权益证明网络安全所必需的技术功能”,并非证券发行或投资计划。
涵盖的质押类型
该指南涵盖在权益证明(Proof-of-Stake, PoS)网络和第三方运营商(如验证者和托管人)上质押加密货币以获取奖励。
具体而言,该范围包括三种类型的质押:
- 自我质押:参与者质押自己的资产;
- 自我托管质押:所有者将质押委托给节点运营商但保留所有权;
- 托管质押:托管人为客户质押资产。
然而,该指南并不涵盖流动性质押和重新质押等做法,在这些做法中,提供商可以控制质押决策,而这些决策可能仍受证券法的约束。
值得注意的是,该指南仅反映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观点,这意味着它不具有约束力,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专员的不同意见
SEC 委员 Caroline Crenshaw 对此发表了严厉批评,她认为将加密货币质押活动排除在证券监管之外违反了适用法律。
克伦肖还表示,新指南与法院判例相矛盾,并列举了两起涉及美国加密货币交易所Kraken和Coinbase的案件。她也引用了另一份针对币安的裁决文件。
因此,克伦肖批评称,SEC正在采取一种“‘假装’直到我们成功”的方法。
她写道:“这种做法非但没有促进清晰度,反而继续让人们对法律是什么以及委员会愿意执行哪些部分产生不确定性。”
编辑:塞巴斯蒂安·辛克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