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而美法案”背后的深层困境:美国联邦体制的扩权与低效循环
2025年7月1日,《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俗称“大而美法案”)在参议院以50∶50的票数打平后,由副总统万斯投下决定性一票,勉强得以通过,为最终成为正式立法迈出了重要一步。然而,围绕该法案的舆论争议却愈演愈烈。支持者认为其将“重塑联邦效能、提振经济”,批评者则警告这只会让已高悬的债务时钟进一步加速。马斯克甚至再度发难,威胁另立山头。无怪他如此激烈反应——国会预算局(CBO)的动态评分显示:该法案将在2025-2034年间新增联邦债务约3.3-3.9万亿美元,高峰年度新增利息支出接近700亿美元。
但这场争论并非川普的错,要理解其根源,必须回到美国联邦体制的原点。
1787年制宪时,《联邦党人文集》第45篇确立了“列举权力”模式:联邦政府仅管理外交、国防、关税、铸币等少数事务,其余权力由各州与人民保留。第十修正案随后将这种安排写入宪法文本,意在通过分权和州际竞争抑制中央汲取资源的冲动。十九世纪的大多数年份,联邦支出长期维持在GDP的2–3%左右。
然而,三轮历史冲击持续放大了联邦政府规模。动员财政(南北战争、一战至二战)——战争及所得税修正案将支出抬升至10%-40%不等;福利国家(新政-“伟大社会”立法)——社会保障与联邦医疗项目常态化;危机扩张(9·11、2008金融危机、2020疫情纾困)——每一次非常规支出都把预算台阶推上新平台。
至2024财年,联邦开支达6.75万亿美元,约占GDP的23%,“守夜人政府”早已成历史注脚。
问题在于,美国联邦制的核心特征从未随财政膨胀而改变。高度自治的各州拥有独立的立法、司法与行政体系,联邦在绝大多数内部事务上缺乏直接强制力。由此形成的法律—制度张力,决定了中央扩权在现行架构下几乎必然伴随效率递减和成本攀升。
首先,根据宪法第十修正案,各州可制定各自的刑法、税法、公司法、劳动法乃至环境与枪支法规。例如,加州以严格排放标准著称,而德州则奉行宽松的枪支政策。这种差异反映出宪法鼓励地方依据自身利益作出多元决策。事实上,美国绝非一套法律制度,而是51套法律制度(50州各一套加联邦一套)。而且,各州也拥有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系统。
相应的,除民权、移民等少数全域立法外,联邦政府对教育、公共卫生、地方税制的影响主要依赖财政激励(grant-in-aid),州政府保留自由裁量权,可选择接受、修改或拒绝联邦方案。于是,同一联邦政策往往在不同州出现执行路径和强度的截然分化。
当中央以立法或拨款诱导各州统一行动时,各州可能基于本地政治或经济利益偏离联邦目标。就近几届的情况看,如果是民主党政府,各红州往往会搁置其福利政策方案;如果是川普政府,各蓝州更是或软或硬全面抵抗。
州政府甚至还可以通过立法抵制或诉讼拖延联邦法规(环保、移民乃至防疫政策均有先例)。这种纵向博弈增加了政策实施的不确定性与法律成本,并削弱了中央集中资源的治理能力。
其次,前已述及,各州本有完整的治理体系,但联邦扩权后,与州在教育、医疗、交通等领域角色重叠,导致“上下游脱节”与重复建设。地方优先内生利益,而联邦寻求全国标准,两者难以精准衔接,最终表现为资金分散和职责空转。
在“中央征税,地方花钱”模式下,地方对超支的政治负担被全国纳税者摊薄,缺乏节约资金的激励,通俗点说就是“不花白不花”。联邦部门则因考虑政治因素,倾向于“多拨款少问责”,助长了这种浪费。政府问责局(GAO)截至2025年已识别2000余项“碎片-重叠-重复”项目,马斯克主持政府效率部(DOGE)时,查出的浪费更是触目惊心。
而且,美国的法律制度重在分权而非集权,在参、众两院、总统否决和联邦法院审查之外,还叠加了各州本身的立法与审计程序。多重关口虽强化了权力制衡,却也放大了项目的审批周期与合规成本。实践中,某些政府项目不但被拖延成了天价,而且完工遥遥无期。
也就是说,美国式联邦制在法律上限制中央强制力,却在财政上集中了税基——扩权由此必然经历信息失真-激励错位-程序摩擦-成本上升-效率递减的链式反应。
来看开头的“大而美法案”,该法案承诺改进联邦治理,同时扩大国防、边境、基建及产业支出,并延续大规模减税,取消新能源补贴,削减福利。然而,法案未能改变上述的结构性矛盾,即联邦政府想要强化自身的职责,但相应的经济成本也必然高昂。其中,税收与支出条款明显强化联邦职能,而州在医疗、福利、清洁能源领域仍掌有执行裁量,政策效果取决于地方合作度,难以保证统一落地。在不触动分权结构的前提下,联邦收入大幅缩水,新增国防与边境支出则进一步推高赤字。
换言之,这部法案试图在不重塑宪制分权逻辑的前提下,既要“更强的联邦职能”又要“更低的财政负担”,但二者恰恰是现行联邦体制无法兼容的目标组合,最终的结果就是抬高联邦债务上限达5万亿美元!
可能的出路无非有二:1. 回归列举权力——大幅收缩联邦职能,减少支出增加自治;2. 再造财权结构——在保留联邦目前职能范围的同时,建立更紧密的权责-财权对等机制(如统一转块拨款、强化结果评估并缩减项目细则)。两条路径各有政治与制度障碍。在缺乏共识的现实下,美国政府或将继续在扩权-低效-再扩权中不断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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