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通过技术霸权没收超300亿美元虚拟货币资产 陈志案占比达50%
虚拟货币的快速发展已对国际金融体系和货币体系产生深远影响,但其技术特性与监管空白也为网络犯罪活动提供了温床,并成为大国金融博弈的新场域。
2026年2月26日,中国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等部门联合发布《“头号玩家”——美国技术霸权下的全球虚拟货币资产收割行动深层解析》(下称《报告》)。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至2025年间,美国通过各类案件累计没收全球虚拟货币资产价值超过300亿美元。其中,仅陈志案单案没收资产规模就达150亿美元,占总金额的50%。
一位金融研究者指出:“在数字时代,虚拟资产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金融资产,也成为大国强监管和角逐的对象。”
在国内,虚拟货币并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2026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金融领域资深律师唐春林向《财经》表示:“目前已有新加坡、美国等国承认虚拟货币的合法性。对于与这些国家有商贸往来的投资者,或合法持有外汇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合法手段在这些国家投资虚拟货币。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这些国家的投资合法,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变现、交易等行为仍然属于非法。”
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北京洪范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祥则强调:“境内投资者若参与虚拟货币及衍生品投资,一旦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相关民事法律行为将被认定无效,产生的损失需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他建议,如果投资者拥有海外业务或合规的境外身份,想参与虚拟货币投资,必须审查平台是否具备主流法域的合规牌照,如中国香港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牌照、新加坡的MPI牌照(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颁发的高级别支付机构牌照)等。
杨祥还指出,虚拟货币中最大的法律风险并非“持有”,而是“入金与出金”过程中可能触犯洗钱罪(离岸)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境内)。因此,投资者应保留每一笔资金的原始合法来源证明,例如工资、分红、房产销售证明等。在2026年的穿透式监管下,只有具备完整证据链的资产才能被视为“真资产”。
美国技术霸权下的虚拟货币资产收割
《报告》显示,2022年至2025年间,美国通过各类案件累计没收全球虚拟货币资产价值超300亿美元。其中,陈志案单案没收资产规模达150亿美元,占比高达50%。
“美国通过技术霸权收割全球虚拟资产,本质上是为了维护其经济霸权与美元地位。一方面,通过没收、罚款等方式直接掠夺全球财富,补充国内经济实力;另一方面,通过掌控虚拟资产监管规则与交易流向,将数字金融体系纳入美元主导的全球金融框架,遏制其他国家通过虚拟货币资产绕开美元结算的尝试。”《报告》分析称。
四个月前,即2025年10月,美国纽约东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宣布对柬埔寨太子集团创始人陈志发起刑事指控,罪名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同时,美国高调宣布没收其控制的约12.7万枚比特币,按当时市场价格计算价值约150亿美元,创下美国司法部门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虚拟资产没收纪录。
2025年11月,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披露,美国国家级黑客组织通过底层加密漏洞实现精准破解,攻击LuBian矿池(隶属于太子集团)冷钱包并转移资产。这一事件展现了美国成熟的国家级虚拟货币资产窃取技术能力,也与美国政府关于“比特币从未被黑客攻破”的说法形成鲜明对比。或许,其真实含义是“比特币从未被美国政府以外的黑客攻破”。
在另一案例中,2023年至2025年,美国针对国际著名虚拟货币交易所“币安”及其创始人赵长鹏发起“民事+刑事”双重追责。最终,币安支付43.5亿美元罚款(含27亿美元非法所得追缴、13.5亿美元民事罚款、1.5亿美元个人罚款),赵长鹏签署认罪协议后被特赦。
《报告》指出,美国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运用了全方位的技术监控手段,实现了对币安运营数据、用户数据、交易数据的全面渗透与取证,展现了其在数字资产平台监控领域的技术优势。例如,在跨境数据窃取与内部信息获取方面,美国通过黑客技术渗透币安内部服务器,获取了核心运营数据与高管通讯记录,证实币安高管明知美国监管规则却故意规避合规要求。
在交易数据全量监控与分析方面,《报告》显示,美国通过接入全球区块链节点、与链上数据分析企业合作,实现了对币安平台交易数据的实时监控,精准定位美国用户交易行为与受制裁地区资金流向。数据显示,币安美国用户数占比一度接近20%,但仅30%-40%的用户完成实名认证机制验证等,均被美国作为核心违规证据。此外,美国技术团队针对币安的实名认证机制验证系统、反洗钱监控系统进行渗透测试,发现其合规机制存在系统性缺陷。
虚拟资产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型财富载体,近年来发展迅猛。据CoinGecko(一家著名虚拟货币跟踪调查机构)的统计数据,截至2026年1月底,全球虚拟货币资产总市值约为2.73万亿美元,其中比特币总市值达到约1.57万亿美元。而同期,各国央行的黄金储备价值约为5.83万亿美元。
这意味着,虚拟货币资产市值已达到全球官方黄金储备总市值的47%左右,接近一半,成为不可忽视的新型金融资产。
投资者如何避险?
自2021年以来,虚拟货币、RWA(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时有发生,上述活动被中国金融监管部门认定为扰乱经济金融秩序的重要行为。
2026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明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及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通知》还强调:“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不过,《通知》也为RWA代币化活动开了闸门: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或者以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以下统称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具有股权性质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应按照“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
唐春林提醒,虚拟货币在中国不具有合法货币属性,也不是合法的金融投资工具,且从目前来看,没有迹象表明中国会放松这方面的监管或逐步承认虚拟货币的合法性。因此,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所有涉及虚拟货币投资的行为,都是非法投资行为,投资者应当高度警惕。
杨祥则认为,许多宣称将房产、黄金等RWA代币化的项目,在境内多被定性为非法证券发行或非法集资。投资者参与此类项目,极易陷入庞氏骗局,且资产端真实性难以追索。
“投资者如果拥有海外业务或合规的境外身份,想参与虚拟货币,一定要做好合规性尽职调查。在涉及跨境操作或海外资产配置时,必须审查平台是否拥有主流法域的合规牌照。同时,避免参与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交易,这是目前国内监管的禁区。”杨祥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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