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SEC与CFTC联手发布加密资产监管新规:为非证券资产划定清晰边界
安迪下木5 小时前
五类资产,一道红线
根据SEC发布的解释性文件,加密资产被划分为以下五类:-
数字商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原生公链代币,当网络足够去中心化且代币价值不再主要依赖发行方的持续管理努力时,其商品属性将被确认。 -
数字收藏品:如纯粹的艺术品、收藏品NFT,若不包装为投资计划,通常不属于证券。 -
数字工具:用于访问网络服务、支付费用或参与治理的实用型代币,不具备传统证券的股权或收益权特征。 -
稳定币:主要功能为支付或结算工具、且符合《GENIUS法案》框架的支付稳定币,倾向于不被视为证券。 -
数字证券:明确代表股权、债权、利润分成或其他传统证券权益的“代币化传统证券”,仍然属于证券法监管对象。
厘清模糊地带
本次框架最具突破性的理念之一是官方明确承认“投资合同可以终止”。根据SEC的立场,一个代币在早期通过ICO等方式募资时,可能因符合Howey测试而构成“投资合同”(即证券)。但随着网络走向去中心化、发行方承诺履行完毕、代币功能转向实用,原有的投资合同关系可能结束。此后,该代币在二级市场的流通将不再被视为证券交易,而是作为“非证券加密资产”(如数字商品)进行流通。这一规定为项目方提供了一条清晰的合规路径:通过满足特定条件(如充分去中心化、完成承诺),使代币实现从“证券阶段”到“商品阶段”的合法过渡。
针对长期处于监管模糊地带的操作,新框架给出了基于经济实质的分析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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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投:关键在于是否构成“以投资为目的的分发安排”,例如是否与资本投入挂钩、是否存在以“未来收益”为卖点的营销,而不仅仅是作为使用激励或网络启动机制。 -
协议挖矿与质押:用户通过提供算力、流动性或参与网络验证获得奖励,被视为“服务对价”,而非证券投资。但若由中心化方包装成承诺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则可能被认定为证券。 -
资产包装:将比特币等非证券资产通过信托、ETF等形式打包成面向公众的产品,该“包装后产品”本身可能被视为证券,受SEC监管。
对加密创业者的影响
对于在新加坡、香港、迪拜注册的加密创业项目方而言,美国此次动向带来了现实的考题:-
如果目标用户和资本市场包括美国,是否愿意在设计之初就接受“代币发行阶段有可能被视为证券”,并为此预留合规预算与时间? -
是否愿意围绕“投资合同终止”这一节点来规划产品与治理路线? -
能否在业务模式上,主动减少对“收益型质押”、“高年化空投”的依赖,把代币更多地设计为使用权、治理权,而不是单纯的票息工具?
为全面市场结构法案铺路
SEC与CFTC的此次行动,与国会层面的立法进程高度同步。目前,美国参议院正在积极推进全面的数字资产市场结构法案,旨在最终确立SEC与CFTC的权责边界。阿特金斯明确表示,此次解释性文件以及他提出的加密资产监管框架,旨在为国会立法提供“重要的桥梁”和“可操作的过渡方案”。预计CFTC将在新法案中获得对“数字商品”现货市场的明确监管权,而SEC的焦点将收缩至真正的证券化产品。
对于加密行业而言,这是一次期待已久的范式转移。清晰的分类、对“投资合同可终止”的承认,以及监管机构的协同,共同构建了一个可预期、可规划的合规环境。这有望显著降低合规成本,并将过去因监管模糊而被迫外流的创新与资本拉回美国。
然而,这并非监管的终结。相反,它标志着美国加密监管进入了精细化的新阶段。对真正证券化产品的执法可能会更加精准和严厉,而对创新项目的包容则将建立在明确披露与合规框架之上。
这场由SEC、CFTC与国会共同推动的深刻变革,不仅是在为美国加密市场奠定基石,更是在向全球宣告:美国正以一套前所未有的清晰规则,重注其在下一代数字金融领域的全球领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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